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与年度执行、跟踪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定于2013年10月9日09:00至11月15日16:00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执行、跟踪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
1、结题项目范围:2011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2、结题验收时间流程:
3、验收注意事项:
(1)若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在项目截止日期前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报省基金委办公室审批,延期期间不得申报新项目。
(2)网上录入的各项内容和数据,必须是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研究所取得的结果。论文、论著必须是已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的,未标注的论文、论著不予承认。
(3)验收工作要求: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
(4)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及推广应用证明等。结题报告中“财务负责人”章由本人到财务处加盖,为便于老师顺利结题,请务必先去财务处核实经费实际支出明细使用情况,待确认无误后再上传结题报告电子版。一旦网上系统关闭,将不得修改报告。财务处仅对经费核实的报告进行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如项目与外单位合作则需在结题报告上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二、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1、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表内所列论文、论著,必须是已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的 ,未标注的论文、论著不予承认,请勿列入。
3、一项成果可能多次获奖、推广,应分别列出。但成果只算一项。凡已申请专利的项目,均应填写专利栏目(未获授权前,授权日为空白)。
4、四大索引是指《科学引文索引》(S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及《科学评论索引》(ISR)。国内重要刊物是指国内的核心期刊和统计源期刊。
5、本年度结题项目填写执行报告类别请选择“应结题”,在研项目(本年度非结题项目)填写执行报告类别请选择“在研”。
6、本报告连同每篇论文首页、论著封面及有标注页的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经各单位科研秘书核实后,于2013年11月8日前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件报送至科技处。
三、已结题项目的跟踪报告
项目结题二年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跟踪报告》,于2013年11月8日前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至科技处。
四、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
五、由于不按时结题将影响我校申报2014年省基金项目资格,故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结题(或申请延期)工作。
注:结题报告项目的人员信息必须是和申报项目的人员信息一致,如有变更省基金办不予受理。
(联系人: 谢丹 39366239)
科技处
2013年10月9日
时间:Oct 10, 2013 10:08: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