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财务处通知,请根据本单位2014年拟重点开展的科技工作进行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建议按照下列的方向进行申报:
1.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等科技平台培育建设或配套建设经费;
2.市级及以上协同新中心(“2011计划”)培育建设或配套经费;
1、申报新增项目,需填报附件中的《我校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库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说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2、请于4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交送科技处审核,并发送电子版。
4、4月26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后的最终稿在“我校项目资金与绩效管理系统”完成填写并提交(登录网址:/index.html用户名与OA一致,系统初始密码为1。
5、2013年4月27日上午10:30之前在“我校项目资金与绩效管理系统”中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学院章齐备后,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报送至科技处。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逾期不列入2014年科技专项预算计划。
时间:May 6, 2013 8:39: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