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禁毒有我·阳光前行”2015广东省青少年学生禁毒征文比赛的通知》(粤禁毒办[2015]2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12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做好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广大〔2015〕20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征文比赛的工作在原《我校关于做好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引导学生对预防毒品展开理性思考,围绕国家禁毒办制作的禁毒公益歌曲《生命》,开展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开展禁毒诗词、散文、微小说等征文比赛,选出3—5篇优秀文章推荐到学校保卫处的基础上,再以“禁毒有我•阳光前行”为主题,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由学生作者自拟文章题目,体裁不限,观点鲜明,材料新颖,内容充实,格调高尚,有真情实感,文字在1500字以上继续组织征文活动。两个主题征文合计投稿率要求达到学生总数的3%以上。
1.排版规格:用word文档排版,A4纸纵向排列,题目用三号黑体字、居中,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文章引用须注明出处或注释、用五号宋体字。正文内不得插入图片。
2.文稿末尾标:高校组(D组)-广州市-我校-班级-作者姓名。
3.参赛作品文责自负,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版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公益活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而不支付稿酬。
各学院要指导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稿件审核和报送工作,所有稿件要求在2015年12月9日以内通过OA报送保卫处罗冠臻老师处,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报送组委会参赛。
各学院报送的作品经保卫处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
我校师生参加学校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作品主题、征集对象等具体事项与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各学院在上学期学生处组织微电影作品制作培训的基础上,在学生中选拔一个制作小组进行作品创作,每个学院至少制作选送1个微电影或微视频作品;教师创作的作品单列申报。
全校师生的作品要求在2016年2月17日以内通过OA报送保卫处罗冠臻老师处,由保卫处负责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后,选出代表我校的作品报送主办承办单位参赛。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