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15号)精神,请各学院根据相关条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作为我校2013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候选论文。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2013年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二)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各学院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四)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博士5000字、硕士3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五)各学院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6份;
2、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自建目录胶装成册,一式1份,并与相应的论文夹放在一起;
3、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式1份;
5、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6、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一式1份。
3、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WORD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请严格按照附件13命名规则命名,各学院应确保所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1、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推荐学院和个人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
各学院请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评优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研究生处张见圣老师(电话:39366245/13342884360),逾期不再受理。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要求至少报送1篇优秀博士论文参选。研究生处将在收到各院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并决定最后向省学位办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
时间:Oct 21, 2013 2:23: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