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广大[2014]16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5年推免生总名额为75人, 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分配表见附件1)。
(二)9月15日—19日,学院推荐(含院内公示)。
(三)9月19日上午12:00时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
(五)9月22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
(六)9月22—30日,名单公示、数据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一)推免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须成立以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确保推荐学生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认真评议,透明公开。如违规推荐,一经发现,违规推荐的名额由学校收回,并在下一次推荐中减少该学院的名额直至暂停推荐资格。
(一)《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证书复印件;
各学院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学校不接收个别上交材料。
推荐工作咨询电话:39366139,39366145。